提名委員會成員:
本公司提名委員會(「提名委員會」)於2012年3月26日成立,提名委員會成員大多數為獨立非執行董事,符合上市規則第3.27(A)條之規定。
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檢討董事會的架構、人數及組成;物色並提名具備合適資格的人士擔任董事會成員;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繼任計劃向董事會提出建議;及評核非獨立執行董事的獨立性。
提名委員會的最新職權範圍已於2025年11月25日獲董事會採納,該文件可於聯交所網站及本公司網站閱覽。